看了人民日报5月22日八版《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”启动》的消息,笔者自然想到了“四两拨千斤”的谚语。
通俗地讲,“四两拨千斤”就是用很小的力量解决很大的问题。国家推广节能产品惠民工程,无疑具有这样的功效。国家通过财政补贴,向购买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空调、冰箱、平板电视等十大类高效节能产品的消费者,提供每台300至850元的补贴,每年可节电750亿千瓦时,相当于少建15个百万千瓦级的燃煤电厂,减排二氧化碳7500万吨,节能减排的成效不可谓不大。更重要的是,该工程每年可拉动需求4000至5000亿元,振兴家电产业,促进经济增长;可使高效节能家电产品的市场占有率,由5%至15%,提高到30%左右, 从而优化家电产业结构,提高产品节电能效;可使消费者既降低高效节能产品购买成本,又得到节电省钱的实惠。此外,还能稳定扩大国内就业。总之,实施这一工程不单单是推进节能减排,更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。
为这一工程叫好的同时,笔者以为,在推进结构性节能等方面,还应由国家主导。据报道,2000年,我国只有49.3%的煤碳用于发电,而美国是90.8%;2004年上半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中,工业用电量占74.29%,而冶金、化工、有色、建材等高能耗行业又占工业用电量的60.1%。如此结构性的能耗问题,如何是广大老百姓能够影响或左右的!相反,推进结构性节能,也就在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,无疑也是在“四两拨千斤”。
节能“国计”行为,相对于节约一滴水、一度电、一张纸的“民生”行为,其份量不可同日而语,呈几何级增长。好在《节能法》已经赋予了节能以专项资金、财政补贴、税收优惠、金融支持、价格机制等一系列激励手段,这些,无不是 “四两拨千斤”,关键在于如何又好又快地落实。
(责任编辑:陈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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